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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进行重新登记调整的通知
时间:2008-09-02 16:44:43

各单位:

    为适应项目评审和成果鉴定工作的需要,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开始对省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进行重新登记和调整。我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行评议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涉及语种等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及其他冷僻专业的专家,可适当降低要求,讲师或具有博士学位即可。
    3.具有优良的学风和很强的责任心,办事公道,信誉良好,热心国家社科基金事业。
    4.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其中中青年专家的比例不少于30%。

    二、工作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1.各单位要依据同行评议专家的应具备的条件,认真遴选专家,严格把关。所有入库专家都要填写《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一式2份。
    2.各单位要全面核实专家信息资料,特别是要核准专家所在学科和研究专长,注明所熟悉的一级、二级、三级学科(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代码表填写),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样式和栏目排列顺序。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专家省社科规划办将作为废表处理。
    3.各单位请于9月19日之前将填写合格专家登记表报送科技处社会科学科。

    联系人及电话:黄金辉   86268239

     科技处

2008年9月2日

 


附件1、《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 
附件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学科分类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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